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工业园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兴华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工业园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兴华乡)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工业园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兴华乡) 已由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东南发改环资【2016】425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黔东南水投榕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工业园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兴华乡)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 2.3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规模为8800吨/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77.369公里。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总投资为19358.13万元。其中本项目投资为7495898.16元。资金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