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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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采购人:**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示范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对**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按照原设计土建和设备招标中未包含的配电箱进行设备和安装采购,现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竞标。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采购人: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和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按照原设计土建和设备招标中未包含的配电箱进行设备和安装采购,现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地点:位于示范区高研路南段以西、河堤路以北;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主要是针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一期项目设计范围内未采供安装的配电柜、控制箱、按钮箱等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
4.工期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方式:询价,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价人在近三年内具有承接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四、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
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其营业范围内应包含电控柜、配电柜或成套设备的制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4.同类产品相关的合格证。
5.税收缴纳证明: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税应提供相关证明;
6.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起)在陕西省内有一个及以上同类材料供应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竞价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或“信用中国”网站竞价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8.生产商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以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以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
9.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报名时核查原件,以上除留第2项原件外其他留存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携带原件不予办理报名。五、报名、询价文件领取及报价时间要求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2日24:00止
地点:杨凌示范区农科大厦20518室(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十、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建立城投公司采及招标工作投诉举报平台。
邮箱: 11468576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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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