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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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0 |
地 区: | 长沙市 |
关键词: | 幼儿园 学校 家具 |
项目概况 泉塘第二幼儿园电教弱电家具厨具打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家具用具 | 泉塘第二幼儿园电教弱电家具厨具打捆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个 | 654000 | 654000 |
无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提交“五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4)保证金交纳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5)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并出示身份证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资格证明资料将被拒绝。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30-15: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收。
(3)递交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无
保证金
(1)供应商在递交资格证明材料之前,须按本公告规定的金额及方式提交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资格证明材料将予以退还。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
(3)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单位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银行账号:13458000000076817
(4)递交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保证金专用管理账户,不得使用现金缴款方式。参与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与转账、汇款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转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长沙县长龙中心学校泉塘第二幼儿园电教弱电家具厨具打捆采购项目”保证金;供应商因未注明的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后果自行负责。
(5)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6)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全部入围参与后续询价采购活动。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资格条件或标的或技术参数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修改,不影响其正常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无论何种原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或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或不提交最终报价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国库;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段时期内参与长沙县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长龙中心学校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 |
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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