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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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1 |
招标业主: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航空形体礼仪实训室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CZZ-XY-****-***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 |
关键词: | 平台 |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航空形体礼仪实训室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CZZ-XY-2020-018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1 |
航空形体礼仪实训室平台 |
航空形体礼仪实训室平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8.85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起至截标之前(0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供应商将“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添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邮寄)至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完成报名。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 报名登记表;
4.2 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4.3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甬江路校区第二会议室(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203室)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甬江路校区第二会议室(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203室)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开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48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前
2、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其他
1、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诉处理条款: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韩先生 黄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航空形体礼仪实训室平台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航空形体礼仪实训室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2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