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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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地 区: | 周口市 |
内 容: | ***和谐路、尚德路、兆丰大道(**东路-吉祥路)等*条**道路修复、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谐路、尚德路、兆丰大道(**东路-吉祥路)等*条**道路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第**号文,***财政局以沈财评【****】***号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和谐路、尚德路、兆丰大道(长安东路-吉祥路)等6条城区道路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2020】第65号文,沈丘县财政局以沈财评【2020】170号、沈财评【2020】171号、沈财评【2020】172号、沈财评【2020】173号、沈财评【2020】175号、沈财评【2020】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县财政资金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口市沈丘县境内
2.2 总投资:约1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7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和谐路(群贤路-兆丰大道)
2标段:尚德路机动车道升级改造
3标段:兆丰大道(长安东路-吉祥路)道路改造工程
4标段:人民大道与永安路交叉口路段修复
5标段:商务中心区道路人行道修复
6标段:吉祥路道路改造工程
7标段:本项目监理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1-6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7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17 时(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不在此期间下载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2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丘县
联 系 人***
电 话:0394-5228869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 系人:马亚南
电 话:16684121871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2020年 1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