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定区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期)(四都坪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期)(四都坪乡)已由 张家界市永定区财政局张定财投审[2020]184号,建设资金来源 由业主单位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定区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期)(四都坪乡)。
2.2 项目编号:HNJK-2020ZJJGC011
2.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定区四都坪乡。
2.4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定区四都坪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5 计划工期: 12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 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8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2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3.3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
3.4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没有被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列入投标失信黑名单(惩戒期内),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n.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9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10 日至2020年 11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图纸每套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系开标时间为2020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7.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签署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开标时间
8.1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0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张家界市永定区监察委员会(符先生:13974460018 )。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九)。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并递交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11.2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11.3项目具有工期紧、点多、面广、面分散等显著特点,为了使投标人充分了解现场施工环境,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完工,招标人将于2020年 11 月 1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和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4、类似施工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以及该类似施工业绩发布在招标监管机构或政府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网站上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及网络链接地址)
11.4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和技术负责人***
注:以上资料提供不齐全将不予接收。
现场踏勘后,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携带单位公章),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诚信投标承诺书》和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需放在投标文件内,如无视为无效投标。踏勘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张家界市西溪坪永定区政府区直大院内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87965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疾控中心旁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874496777
邮 箱:6484968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