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
截止日期: | 2020.11.16 |
招标代理: |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吉水县 |
内 容: | (简易招标)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办字【****】***号)要求,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 |
关键词: | 沥青 路 |
(简易招标)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经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县城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
四、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控制价:1885116.23元
七、工期要求:7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新版“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旧版证书无效)和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7、根据吉水县府办字[2015]2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指开标前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月)。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9、拟派建造师及“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
注:本次开标取消所有资质证书和资料原件的查验。
十、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缴纳项目投标保证¥37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1月13日16:30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若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者,视为未提供保证金,拒绝其投标。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非网上开评标”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缴纳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点击“非网上开评标-项目报名”菜单,点击操作按钮,进入报名确认页面。
3、点击【我要报名】
4、点击“非网上开评标—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进入招标文件领取页面,挑选对应项目。
5、点击“保证金管理-非网上开评标保证金缴纳”菜单
6、点击【生成】
7、通过生成的子账号及收款方户名转账后,点击【保证金查询】查询到账情况
8、具体操作手册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非电子开评标类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更新上线通知”的附件或拨打新点客服热线:4009980000。
注: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3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预算价格为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即为要约价。如果投标企业少于15家,直接全送专家评审;评审后,建设单位则直接从评审合格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企业多于15家,建设单位从投标企业中随机抽取15家作为候选企业,送专家评审(评审中如有不合格单位,其余未入围单位不予以替补),评审后,再从评审合格候选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决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决算。
十三、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如果7天内没有交清履约保证金,则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及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水县信源建筑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公管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倡议,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又能合理的安排开标,现将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的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1、为减少开标签到人员聚集情况,本次投标单位人员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签到,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11月13日17: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退还的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2、本次开标取消所有资质证书和资料原件的查验,但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模糊不清或其他情况要求,需要投标人在直播视屏端口进行展示并拍照截取影像资料。
3、疫情期间所有的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复查的证明资料,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提供给业主和监管单位复查以及押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要一致,若不相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5、因此标采取非见面招标方式,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摇球编号由投标单位所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来编号。
6、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7、开标当天交易中心提供开标现场的视频直播(具体操作详见云视讯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在开标前将“云视讯”APP安装好,投标单位按操作手册下载云视讯后,进入我的界面修改成自己的单位名称,要慎重修改,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在下载或登入过程中有任何疑议,请拨打技术电话:***
8、本项目的会议号在2020年11月16日10:00后,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shui.gov.cn/)首页的移动小窗口进行公告。
备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被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收件人:肖女士/13755421985/0796-8680292
(简易招标)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经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县城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
四、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控制价:1885116.23元
七、工期要求:7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新版“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旧版证书无效)和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7、根据吉水县府办字[2015]2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指开标前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月)。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9、拟派建造师及“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
注:本次开标取消所有资质证书和资料原件的查验。
十、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缴纳项目投标保证¥37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1月13日16:30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若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者,视为未提供保证金,拒绝其投标。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非网上开评标”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缴纳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点击“非网上开评标-项目报名”菜单,点击操作按钮,进入报名确认页面。
3、点击【我要报名】
4、点击“非网上开评标—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进入招标文件领取页面,挑选对应项目。
5、点击“保证金管理-非网上开评标保证金缴纳”菜单
6、点击【生成】
7、通过生成的子账号及收款方户名转账后,点击【保证金查询】查询到账情况
8、具体操作手册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非电子开评标类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更新上线通知”的附件或拨打新点客服热线:4009980000。
注: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3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预算价格为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即为要约价。如果投标企业少于15家,直接全送专家评审;评审后,建设单位则直接从评审合格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企业多于15家,建设单位从投标企业中随机抽取15家作为候选企业,送专家评审(评审中如有不合格单位,其余未入围单位不予以替补),评审后,再从评审合格候选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决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决算。
十三、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如果7天内没有交清履约保证金,则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及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水县信源建筑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公管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倡议,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又能合理的安排开标,现将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的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1、为减少开标签到人员聚集情况,本次投标单位人员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签到,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11月13日17: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退还的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2、本次开标取消所有资质证书和资料原件的查验,但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模糊不清或其他情况要求,需要投标人在直播视屏端口进行展示并拍照截取影像资料。
3、疫情期间所有的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复查的证明资料,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提供给业主和监管单位复查以及押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要一致,若不相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5、因此标采取非见面招标方式,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摇球编号由投标单位所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来编号。
6、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7、开标当天交易中心提供开标现场的视频直播(具体操作详见云视讯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在开标前将“云视讯”APP安装好,投标单位按操作手册下载云视讯后,进入我的界面修改成自己的单位名称,要慎重修改,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在下载或登入过程中有任何疑议,请拨打技术电话:***
8、本项目的会议号在2020年11月16日10:00后,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shui.gov.cn/)首页的移动小窗口进行公告。
备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被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收件人:肖女士/13755421985/0796-8680292
吉安市东固综合垦殖厂综合大楼装饰工程
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
招 标 单 位: 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章)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张小姐 电 话:***
编 制 单 位: 吉水县信源建筑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 二0二0年十一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目录
?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
||||||
工程名称 |
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吉水县县城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 |
|||||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
吉发(基)【2020】174号 |
设计单位 |
吉水县建筑设计院 |
|||
工程总投资 |
189万元 |
|||||
建设规模 |
原路面破除、沥青路面、雨污管网铺设、路灯安装等。 |
本项目投资 |
1885116.23元 |
|||
结构类型及 层 数 |
/ |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质量要求 |
合 格 |
|||
工期要求 |
7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数额 |
¥37000.00元 |
|||
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景观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
地 点 |
吉水县县城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 |
|||
招标答疑会 |
电子邮箱*** |
|||||
***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
|||||
投标文件递交 |
受理单位 |
吉水县信源建筑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
地点 |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0:30 |
|||||
开 标 会 |
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0:30 |
地 点 |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到位情况 |
已到位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规定,吉安市级吉水专家评委分库中按规定抽取3人。 |
|||||
其他 |
/ |
第二章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规定进行招投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新版“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旧版证书无效)和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7、根据吉水县府办字[2015]2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指开标前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月)。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9、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建造师及“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社保部门不出具
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同时需网上下载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局加盖公章的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埠进赣投标备案材料、进账凭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新版“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旧版证书无效)和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建造师及“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由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如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个则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37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1月 13日16:3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并在用途上注明“文清路及连接段、财盛苑入口沥青、管网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等。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帐方式转入,若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保证金,拒绝其投标。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非网上开评标”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缴纳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点击“非网上开评标-项目报名”菜单,点击操作按钮,进入报名确认页面。
3、点击【我要报名】
4、点击“非网上开评标—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进入招标文件领取页面,挑选对应项目。
5、点击“保证金管理-非网上开评标保证金缴纳”菜单
6、点击【生成】
7、通过生成的子账号及收款方户名转账后,点击【保证金查询】查询到账情况
8、具体操作手册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非电子开评标类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更新上线通知”的附件或拨打新点客服热线:4009980000。
注: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单位负责人***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15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开标时间三天前以邮件形式提出澄清申请,发至(215620486@QQ.com)邮箱,招标单位对疑问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开标时间前两天通过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八)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
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过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询相关网站,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信息失误所带来的损失,招标人不承担。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报价承诺法,招标控制价为1885116.23元(即为要约价)。投标人应响应承诺报价。不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方法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招标人提供的预算清单计算工程项目总价,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其总价包含预算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4、招标人控制价编制依据:
(1)控制价编制所执行的定额和政策性计价文件: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
③《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
④《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版)
⑤《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
⑥《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版)。
(2)材料价格:
本工程招标主要材料价格,招标人参照吉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4月)份并结合吉水县近期市场行情对主要材料设定。
5、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③因以上两条产生的工程量变化,其计价依据有合同的按合同执行,无合同价的按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并参照投标价格优惠比例进行结算;
(3)材料供应要求、结算办法:
①材料供应要求:1、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购前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书附录;
(7)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参与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使用我省规范的投标文件格式文本填写,如不够使用时,由各投标人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一)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和估计,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和索赔的要求。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3、招标人对所有问题的答复,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文本第(七)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如未盖章作废标处理)。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要求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将正、副装在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被评资格。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开标与评标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由招标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招标监督机构派员进场监督。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予密封的;
(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5)同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现2个不同投标总报价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规定的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的;
4、招标人宣布评标原则和办法,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有效性。
(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到场并验证身份证原件;
(2)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3)按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规定,由建设单位从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通过电脑或摇号机当众公开随机抽取1名为中标候选人。
(4)评审专家负责实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标办法:附后。
(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建设单位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情况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违法分包 。
(二十)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本工程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7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以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六十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第四章 合同主要内容
一、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二、专用条款
(一)进度计划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方案)交招标人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执行甲方要求工期70日历天。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之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1)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2)不可抗力。
(3)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承诺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二/日历天,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如果推延21天以上(含21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请施工单位完工。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如工程竣工质量等级达不到承诺的合格工程者,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六)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决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决算。
(七)保修
1、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
第五章 技术规范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对材料的质量和实验要求具体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评标办法
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如果7天内没有交清履约保证金,则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并拟派建造师一名、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 3、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及施工现场“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除外)。承包人的建造师及四大员每月考勤时间参照吉水县现行文件要求执行;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建造师和“四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缺勤,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5、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决算单价如要约价内有的项目按要约价单价进行计算,如没有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决算。 6、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中标人应承担风险。 |
|
招标单位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章) 2020 年11月6日 |
附录1
评 标 办 法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关于调整完善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事宜的批复》(吉水县办字【2018】120号)要求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开标阶段
1、开标情况简介:
①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②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③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④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宣布);
⑤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2、查验各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埠进赣投标备案材料、进账凭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新版“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旧版证书无效)和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如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个则重新招标。
3、招标人控制价为1885116.23元(即要约价)。投标人应响应承诺报价。不响应招标人控制投标报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B证等原件;
(7)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8)根据吉水县府办字[2015]239号文件的要求,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指开标前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月)。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10)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建造师及“四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社保部门不出具
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同时需网上下载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局加盖公章的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
二、开标程序: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采取报价承诺法(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招标;程序如下:
1、招标人控制价为:1885116.23元。招标控制价即为要约价。投标人应响应承诺报价。不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2、如果投标企业少于15家,直接全送专家评审;评审后,建设单位则直接从评审合格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企业多于15家,建设单位从投标企业中随机抽取15家作为候选企业,送专家评审(评审中如有不合格单位,其余未入围单位不予以替补),评审后,再从评审合格候选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
3、备注:因此标采取非见面招标方式,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摇球编号由投标单位所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来编号。
四、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公管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倡议,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又能合理的安排开标,现将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的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1、为减少开标签到人员聚集情况,本次投标单位人员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签到,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17: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退还的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2、本次开标取消所有资质证书和资料原件的查验,但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模糊不清或其他情况要求,需要投标人在直播视屏端口进行展示并拍照截取影像资料。
3、疫情期间所有的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复查的证明资料,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提供给业主和监管单位复查以及押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要一致,若不相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5、因此标采取非见面招标方式,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摇球编号由投标单位所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来编号。
附:要约价、云视讯操作手册、快递封面格式
附件2 (正、副)本
(工程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项目: |
|||
投标单位: |
(章) |
||
法定代表人: |
(章) |
||
联 系 人*** |
*** | 电话:*** |
*** |
投递日期: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
(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承诺:
1、我单位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现场抽取确定要约价的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要求,承担因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计价风险,保质、保量、全面履行全部工作内容;
2、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相同;
3、我单位确保在承诺的施工期内完成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组织实施,并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
5、我们接受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的其他合理条款;
6、我们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投标担保;
7、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诚信履约,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8、如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技术内容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并严格按此组织施工;
9、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组织结构人员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合法变更外,投标时的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相一致;
11、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
12、
投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承 诺 书
:
1、我公司郑重承诺,参加 工程投标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2、我公司郑重承诺:
①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新版“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
③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④ 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以上承诺内容,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不利于中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投 标 书 附 录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工期 |
(日历天) |
2 |
延误工期赔偿费金额 |
合同价款的 /日历天 |
3 |
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 |
合同价格的 % |
4 |
自报质量等级 |
|
5 |
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质量罚金 |
合同价格的 % |
注:本附录中的费用不进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在施工合同按投标书附录约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组织结构)
机构 |
项目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
公 司 |
项目主管 |
||||
现 场 |
建造师 |
||||
安全员 |
|||||
质检员 |
|||||
施工员 |
|||||
材料员 |
|||||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吉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工资无拖欠)诚信证明
投标企业名称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 |
营业执照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委托办理 人 |
联系电话*** |
*** | |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 |
|||
本证明仅用于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投标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
|||
: 经审核,该单位在我市(县区)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农民工工资已清偿支付完毕,同意该单位参与 项目的招投标。 核查人: 咨询电话:*** (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
: 经审核,该单位在我市(县区)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农民工工资已清偿支付完毕,同意该单位参与 项目的招投标。 核查人: 咨询电话:*** (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注:此证明有效期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