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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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2 |
招标代理: |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恩施市 |
内 容: | *********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备案表及明确采购方式函,就***智慧城*综合指挥中心(一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ESZC(Z)-[****]H**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城*综合指挥中心(一期 |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备案表及明确采购方式函,就恩施市智慧城市综合指挥中心(一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ESZC(Z)-[2020] H08号 二、项目名称:恩施市智慧城市综合指挥中心(一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192.19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1192.19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恩施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恩施州《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中的《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注:08:00开始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集中采购机构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409室(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4楼) 十四、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五、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 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2.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5提出质疑的日期; 2.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十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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