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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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6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高新区院士产业园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压新装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院士产业园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压新装配电工程 *、采购代理编号:HHGF****-ZBX- |
关键词: | 平台 |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高新区院士产业园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压新装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院士产业园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压新装配电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 HHGF2020-ZBX-XT-085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高新区院士产业园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压新装配电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1项 |
1770442.14元 |
1.工期: 60天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
25800元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施工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2.3拟任技术负责人***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相关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2;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1《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2、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投标人未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
5、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
6、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
8、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9、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后果自负。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准备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1月 16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B座31楼31203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以上所有资格文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1、《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731-58551301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惠华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31-52865501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B座31楼31203室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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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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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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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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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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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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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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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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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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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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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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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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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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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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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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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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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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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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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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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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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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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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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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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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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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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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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员1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