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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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及河流(湿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菏泽*生态环境局地址:菏泽****人民路****号(菏泽*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人民***经典国际大厦A座**楼联系方式:**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及河流(湿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项目A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A包: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实体,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2.2、检验检测机构至少是通过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污染源废水监测的认定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2.3、投标单位必须是检测信誉高,无违反国家、省颁布监测技术规范的记录。省环保厅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2.4、熟悉监测领域水质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2.5、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6、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2.7、必须执行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制度;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9、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3、各供应商可参加两个标包的报价,但只能中一个标包。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方案制定、规划设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9.760000 |
B | 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及河流(湿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项目B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B包: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符合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实体,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2.2、检验检测机构至少是通过山东省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污染源废水监测的认定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2.3、投标单位必须是在省内检测信誉高,无违反国家、省颁布监测技术规范的记录;2.4、熟悉监测领域水质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2.5、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6、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2.7、必须执行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制度;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9、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3、各供应商可参加两个标包的报价,但只能中一个标包。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方案制定、规划设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73.2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