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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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地 区: | 兴山县 |
湖北金盛天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受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古夫镇咸水河过河人行桥新建及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HBJSTD-XS-20201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古夫镇咸水河过河人行桥新建及维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4.271557万元。
四、工程概况:
1、采购内容:土方开挖,基础施工、悬索桥施工等(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印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古夫镇咸水河过河人行桥新建及维修工程”谈判专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该谈判单位;(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派技术负责人***
7、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以谈判文件为准;
9、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谈判。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获取方法:
1、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方法: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社保必须为报名供应商本单位购买)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北金盛天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恩施市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26号)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为每本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注:08:30时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授权书及由投标供应商为授权代表购买的开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兴山县古夫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http://xxgk.xingshan.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盛天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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