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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郎溪县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9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宣城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9
截止日期:2020.11.13
地 区:宣城市
内 容: (小型)***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交易条件 ***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及资金控制,现实行公开交易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梅渚镇农村清洁
 
招标公告正文


(小型)郎溪县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郎溪县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及资金控制,现实行公开交易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郎溪县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梅渚境内,在全镇8个村建设75个村级垃圾收集点,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硬化、垃圾亭。

2.2建设地点:梅渚境内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梅渚镇农村清洁工程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254620.87元(含20000暂列金)。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质量缺陷保证金为工程审计价款的10%,余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无质量问题,到期后一次性付清(以上资金均无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2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郎溪县小微项目企业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入库企业,符合《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委办〔2019〕1号)文件要求。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4.1 交易保证金:3600元。 4.2交易响应保证金在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前现场携带现金交纳至建设单位指定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交易响应保证金按未交纳处理。未交纳上述金额交易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人,不具备交易资格; 4.3成交候选人的交易响应保证金按建设单位要求以其名义交纳至指定账号或现金直接交纳;成交候选人之外交易响应人的交易响应保证金当场退还; 4.4成交人的交易响应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放弃成交或在成交有效期内撤回交易响应文件,没收其交易响应保证金。未成为成交人的其它成交候选人交易响应保证金待施工合同签订后及时退还。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公开指南目录栏梅渚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公示1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1天无异议后,建设单位依序通知成交候选人2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13日15时30分,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公开指南目录栏梅渚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符合要求后须在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3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1700元,合计4700元。 9.2成交通知书发出2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0%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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