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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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名称:春江乡大卷村偏岩子组民族团结新村建设新增项目 拟采购的工程的说明:春江乡大卷村偏岩子组民族团结新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风貌打造**户,招标后,出现新修**户、原房屋基础上叠加的**户的情况,电线配管及清理、楼顶排水管道布置等增加项目,造成了工程量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名称:春江乡大卷村偏岩子组民族团结新村建设新增项目
拟采购的工程的说明:春江乡大卷村偏岩子组民族团结新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风貌打造50户,招标后,出现新修13户、原房屋基础上叠加的19户的情况,电线配管及清理、楼顶排水管道布置等增加项目,造成了工程量增加。经乡村两级逐户核实,超原工程总价24%。响应“三建四改”“D级危房”的政策,为确保本工程美观、适用性及整体建设效果一致,现对增量部分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预算金额:957023.23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春江乡大卷村偏岩子组民族团结新村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招标,4月2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处于全民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金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金府办发2020(23号))、金府办发2020 (24号))文件,加大了对居住环境较差、功能配套不齐、住房功能不完善农户的支持力度和新的补贴政策,经过统计及申请出现新修13户、原房屋基础上叠加的19户的情况,涉及电线配管及清理、楼顶排水管道布置等增加项目,根据金阳县人民政府要求及县财政部门的协调和支持,同时为保证整个项目施工工期,和即将进入冬季冻期,为保证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拟定四川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经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一种情形,因此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四川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单位:金阳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