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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石大桥公共空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7
截止日期:2020.12.02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澜石大桥公共空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澜石大桥公共空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0〕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大桥北岸。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由澜石大桥东侧纵向带状公园、澜石大桥桥下空间景观提升项目2部分内容构成。本项目改造总面积约为31500㎡,其中澜石大桥东侧纵向带状公园面积约为22000㎡,澜石大桥桥下空间面积约为9500㎡。

2.2.1东侧纵向带状公园主要是对澜石大桥东侧纵向带状地块及两侧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场地清理,土方平衡,透水混凝土铺装,花岗岩铺装,EPDM塑胶场地,生态停车场,新建过街天桥,休憩坐凳,花基,装饰石板,入口景墙1,入口景墙2,健身器材,公园绿化提升,挡土墙绿化提升,挡土墙涂装美化,景观置石,公共厕所,执法管理用房,附属设施,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2.2.2桥下空间景观提升项目主要是对澜石大桥桥下空间地块进行整体提升,包括场地清理,土方平衡,彩色铺装,场地铺装,立柱彩色喷涂,桥身底板喷涂,花基,景观围网,交通划线,景观看台,景观坐凳,景观挡墙,入口小景墙,涂鸦背景墙,醒狮,景墙,极限运动设施,健身运动设施,儿童游乐设施,矮栏杆,绿化提升,储物柜,附属设施,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须在2021年2月7日前完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

2.4.1.1设计部分: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编制竣工图、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设计其他服务: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3)协助招标人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工作。

2.4.1.2施工部分: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建安工程费用预算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工程保险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施工其他服务:1)负责合同价备案工作;2)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工程报建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4)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5)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6)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2项目总投资约为2947.0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为2477.44万元,工程设计费约为72.20万元。

2.5承包方式:

2.5.1设计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且设计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核的预算价中的设计费。

2.5.2施工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经审核的预算价×建安工程费固定中标折率,作综合单价包干),且建安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价中的建安费。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4.4、4.4.1以及4.4.2的要求;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 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1.1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5.1.2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1.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4.5.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5.2.1 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5.2.3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2.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5.2.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5.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5.3.1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5.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5.4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 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5.4.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0年5月至 2020年10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03282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7座16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130918-8835或8827

传    真:0757-831309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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