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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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30 |
招标代理: |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附件*(GZMC****-XG-G***)**线缆整治工程招标文件正文.doc附件*附件_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线缆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MC2020-XG-G001
项目名称:城区线缆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6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主要施工服务 |
|
|
1 |
光(电)缆货物及服务施工测量(架空) |
百米 |
5720.32 |
2 |
立9m以下水泥杆(综合土<丘陵、水田、城区>) |
根 |
11 |
3 |
水泥杆夹板法装7/2.6单股拉线(综合土<丘陵、水田、城区>) |
条 |
5 |
4 |
墙挂架设7/2.2吊线(城区) |
千米条 |
2.65 |
5 |
架设吊线式架空及墙壁光缆 |
百米条 |
5720.32 |
6 |
缆线升高 |
处 |
150 |
7 |
安装电杆地线 |
处 |
11 |
8 |
拆除9m以下水泥杆(综合土<丘陵、水田、城区>) 工日×30% |
根 |
5 |
9 |
水泥杆拆除7/2.2吊线(城区) 工日×30% |
千米条 |
5.3 |
10 |
挂钩法拆除架空光缆(丘陵、城区、水田<36芯以下>) 工日×40% |
千米条 |
19.0677 |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至 2020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国县综治中心四楼,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自动获取】(烦请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款项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赖工18179120533或400-850-3300.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 1 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清。
2、付款方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转由第三方审计,送审金额、审计后金额,以其中较低金额为准进行支付。审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待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3、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对本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投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投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5、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兴国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6、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