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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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3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容东片区B*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输变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容东片区B*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雄**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容东片区B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号)、《关于容东片区B*组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输变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容东片区B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2号)、《关于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容东片区 B1 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东至N3、N14、N15,西至N2、N12,南至E19、北至S333省道。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招标工程总占地面积约61.57万㎡,总建筑面积约142.1万㎡,地上建筑面积约92.7万㎡,地下面积约49.4万㎡。
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总费用约1.8亿元。
2.3 本项目工期要求:总工期1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10日。
2.4本项目招标范围:
正式电源工程的设计及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报装、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其中公用配电室需移交给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用户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接)。
具体内容如下:
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大市政接驳井至开关站10KV电力路由设计及施工(不包含电力电缆的设计及施工);开关站(不含开关站土建及站内设备)至变配电室(不包含变配电室土建)全部输变电工程设计及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测、供电方案获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变配电室(不包含变配电室土建)至光、力柜全部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不包含光、力柜设备设计,地库内电缆路由需沿用建筑设计院提供的桥架路由。)。
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分0007/0008/0009/0010/0011五个宗地地块,需中标人按地块进行项目管理,要求开闭站责任到人,另统一设一位牵头负责人***
质量要求:合格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雄安新区电力部门的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3)被暂停或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的;
(1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2.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1)、(2)、(3)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3.2.3业绩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
(1)设计业绩: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的业绩(或包含10KV及以上设计内容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近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或施工部分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3.2.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3.2.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2)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3)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6)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4)~(6)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基本资格条件和3.2.5款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联合体组成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需满足本章3.2.1的(1)、(2)要求,并委派项目经理;
5)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1月7日9点0分至2020年11月11日17点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按4.1款获取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文件获取。(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4.3各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将无法看到,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层第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以附件形式同时发布。
7.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星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12-407882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
联 系 人***
电 话: 15830797873、 18613395168、13910822025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发布】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输变电工程-售卖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