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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江岸区公安分局二七派出所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6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6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项目概况】 *****分局**派出所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墩路**附**-**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S-GC-****-*** *、采购计划备案号:J*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岸区公安分局二七派出所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S-GC-2020-2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10379-1809

3、项目名称:江岸区公安分局二七派出所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060066(万元)

6、最高限价:98.060066(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公安分局二七派出所装饰和信息化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竞标人须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注册于所投公司,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且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职称证及近三个月(2020年7月、8月、9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并提供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无不良行为、无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注明处罚金额);项目技术负责人***
(4)、竞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必须为竞标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上岗证(安全员除外)、职称证及近三个月(2020年7月、8月、9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劳动合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竞标人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6)、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竞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8)、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项目经理)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磋商公告附件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本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内容。供应商请携带此内容中的材料原件和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材料,恕我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2号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号文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完善人员登记与防护、场所消毒与通风等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56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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