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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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6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客运中心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 |
关键词: | 电梯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客运中心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18] 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北路与永兴路交叉路口东南150米:本次招标一台5层5站5门有机房无障碍乘客电梯1部。
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计划工期:设备供应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前到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移交给招标人。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3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
(3)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5亿元人民币或大于等于2500万美元,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注:“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投标产品制造商与电梯有关的业务收入,不包括与电梯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并提供由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电梯有关的主营业务收入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所投电梯不能为贴牌产品(OEM产品);
(5)经销商需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书和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且要求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嘉兴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
(7)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5年及以上的生产经历;
(8)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如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应出具由制造商负责安装的承诺书;
(9)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 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二楼20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人民币,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 址: 平湖市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620077 电 话: 0573-85073363
传 真: 传 真: 0573-8507336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