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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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本次询价项目“高路公司车载打拔桩机采购项目”已列入高路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中,项目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高路公司车载打拔桩机采购项目 *.询价人:**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 *.项 |
关键词: | 路 |
本次询价项目“高路公司车载打拔桩机采购项目”已列入高路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中,项目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高路公司车载打拔桩机采购项目
2.询价人: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询价人因工程施工需要,决定通过公告邀请方式选择供应商。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控制价(万元)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1 |
轻卡车载打拔桩机 |
1 |
26 |
见采购需求 |
合肥市 |
2 |
轻卡车载打拔桩钻一体机 |
1 |
30 |
见采购需求 |
合肥市 |
4.采购类别:货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为专业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所投标包对应的车辆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所投标包对应的车辆的销售。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如为专业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投标产品应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定型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具备国家3C认证和环保认证;各项关键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国家标准,并与提供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内容一致。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资料,且还应出具产品制造商就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厂家出具的使用说明书原件1本(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5)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的。
(7)不良信用记录仅以下列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截图(盖公章复印件附后)。
(8)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获取的带有电子章和二维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公章复印件附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
2.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5台以上护栏抢修车销售业绩(业绩盖章复印件附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意向人可直接在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ahglgs.com/)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次询价采购人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6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上限,否则作废标处理。
3.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报价人的资格条件、报价文件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4.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合肥市蜀山区响洪甸路新桥机场高速公路监控中心三楼333室。
5.采购人定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封,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 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7.报价单位低于3家的,将不再进行开标,拟重新询价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ahglgs.com/)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551-69131367、0551-69131330。
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6日
附件:高路建设公司打拔桩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2020.11.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