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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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1 |
招标代理: |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医用综合中心(二期)节能评估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区财政**%、自筹**%,项目法人为*****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二期)节能评估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区财政80%、自筹20%,项目法人为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二期),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的西侧地块,东临西兴河,南临梁湖大道,西临河东路,北临学海路,按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标准设计定位,项目用地面积236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100平方米,地下建筑24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后勤综合楼、科研教学、康复病房、高端病房、专家公寓楼、高压氧舱、直线加速器机房及场外配套、地下工程等,设计地下停车位825辆。
备注:本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级。
2.2 招标范围
上虞城南医用综合中心(二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等工作(含征求调查、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业绩要求: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建筑面积3万方及以上公共建筑节能评估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及特征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公共建筑定义:1、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引自《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近 5 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带资料
4.1、企业介绍信;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3、业绩证明材料;
4.4、企业近 5 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4.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办理;
5.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财富广场1#楼701;
5.3、联系人***
5.4、联系电话***
绍兴市上虞虞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