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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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0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教育 街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马桥街道教育路南侧、马桥路西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招商及运营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海宁市教育路南侧、马桥路西侧。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约106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包括不少于用于安置的商业面积10200平方米)。包括沿街商业安置用房、沿河商业用房、街道配套用房等。
2.3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该项目属于全过程委托建设管理,招标项目建设管理范围主要指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从前期报批、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开始、到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工程备案、完成房屋测绘工作、办理项目的权属登记、不动产证办理、交付使用,直至约定的保修期结束。
(2)招商代理范围与内容:包括预招商及招商代理,预招商:商业街整体定位推广、布局落位咨询服务、主力商家前置招商洽谈等;招商代理:招商团队搭建及招商流程规范、招商政策的制定、招商文本的拟定、项目广告及推广、商家推介及签约/主力店招商、商业前期运营、可售商铺销售等服务内容。
(3) 运营管理范围与内容:包括活动策划、商业空间运营、商业培养等服务内容。
2.4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
3.质量标准
项目管理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服务期
项目开发周期分为开工前准备阶段、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并达到标准(达到交付标准指完成质监综合验收)并完成竣工备案,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建设总工期18个月(开始时间以土地交付时间为准)。
招商代理期限:工程开工至商业街开业。
运营管理期限:商业街开业后1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具有项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及物业相关内容(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1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代建项目(厂房除外)。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1 月06 日至2020年11 月20 日17 时00 分,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领取采购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洽购资料;
6.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6.3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4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 地址:***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 电 话:***
传 真:传 真:***
2020年11 月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