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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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全面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对平阳进行宣传推广、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是温州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在温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履行主流媒体职责,围绕中心抓宣传,多措并举抓融合,创先争优抓品牌,多次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星光奖”、“飞天奖”、“金鹰奖”等。集团旗下拥有一批深受观众喜爱的名牌栏目,如《温州新闻联播》《闲事婆和事佬》《有话直说》等,信号覆盖整个浙南和闽东北部分地区,总覆盖人口超过1000万人。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对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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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