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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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招标业主: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 ****年第二采气厂心理咨询室建设及员工心理帮扶服务合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第二采气厂心理咨询室建设及员工心理帮扶服务合同。 *.*项目概况及范围:为心理咨询室配备硬件设施及在全厂范围开展**场员工心理帮扶活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采气厂心理咨询室建设及员工心理帮扶服务合同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采气厂心理咨询室建设及员工心理帮扶服务合同。 1.2项目概况及范围:为心理咨询室配备硬件设施及在全厂范围开展10场员工心理帮扶活动。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陕西榆林第二采气厂。 1.5资金来源:工会经费。 1.6计划投资:5万元人民币(含税)。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2-F129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三年(指从2018年1月1日起至谈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心理咨询室建设、员工心理帮扶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2.4人员要求:服务商需提供4名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提供劳动合同和资格证书); 2.5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6服务商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服务商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7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证明(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0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