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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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7 |
招标代理: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附件*****年海关总署**海关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稿)**.*.pdf 项目概况 ****年**海关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甸东路*号A座****房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
项目概况
2020年福州海关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513房间(65195831/584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20C1-032
项目名称:2020年福州海关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01 |
0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48.00 |
02 |
微波消解器 |
1 |
23.00 |
|
03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1 |
9.50 |
|
04 |
荧光定量PCR仪 |
1 |
56.00 |
|
05 |
核酸提取仪 |
1 |
35.00 |
|
06 |
生物安全柜 |
1 |
12.00 |
|
07 |
高压灭菌器 |
1 |
9.50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及培训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谈判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513房间(65195831/5848)
方式:自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2413房间(65195831/5848)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2413房间(65195831/584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自带U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