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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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6 |
地 区: | 成都市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小区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邑县鹤鸣镇雾苑小区公共服务共享场所建设工程,已由大邑县鹤鸣镇大坪村村民议事会议决立项,项目业主为鹤鸣镇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社区治理保障资金,招标人为鹤鸣镇大坪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地点:鹤鸣镇雾苑小区
2 、项目内容:拆除原有亭子、藤蔓架、行道地砖;移植乔木、灌木;平整地面、混凝土浇筑;钢制结构屋架;木制木椽条;小青瓦屋面等(详见设计预算清单)。
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
4、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标准及要求。
5、资金预算: 9.0万元以内(最高限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下午14时至2020年11月11日下午17时00分止。在大邑县鹤鸣镇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备注:本次招标项目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大邑县鹤鸣镇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网站及雾苑小区公开栏发布。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大邑县鹤鸣镇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大邑县鹤鸣镇大坪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