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需求:
1.需求指标:基准热值4700大卡,数量4万吨,St,ad<0.8,ST≥1150,Mt<25,HGI≥45,25≤Vad≤40,2021年1月15日(±3天)一票到岸交货。
2.煤种:进口煤。
3.交货方式:到莱州电厂码头交货。
4.执行到岸价(含税)一票结算
5.交货按到岸时间开始时间计算。
6.报价时必须填报热值、进口煤煤种(印尼煤或俄罗斯煤)及其他相关指标。本次报价单位为:元/卡,请供应商自行折算。入选后以到岸价(含税)签订合同。
6.竞价保证金每批次10万元,履约保证金30元/吨,未入选单位根据申请退回,入选单位竞价保证金按30元/吨支付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10万元支付的,需根据履约保证金要求补足差额。竞价保证金以我方收款凭证时间戳为准。入选后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扣除竞价保证金,并记录违约一次。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燕山支行
账 号: 0404 3504 0930 0039 907
二、主要考核条款
1.合同热值大于4700大卡,双扣标准低于中标合同基准值150Kcal/Kg开始双扣。
2.空干基挥发分25≤Vad≤40,超出范围的每升高或降低1%,扣2元/吨。
3.硫份St,ad>0.8,每升高0.1%煤价下浮3元/吨,不足0.1%按比例计。
4.灰熔点ST≥1150℃,每降低10℃,扣3元/吨。
5.当HGI<45时,结算价扣减5元/吨。
6.拒收条款:Qnet,ar低于中标基准值500 Kcal/kg时;St,ad大于1.0%时;ST(℃)小于1100℃时;Vad小于20%时。
7、供应商承担进口煤额度。
8、合同指标增加空干基水分和固定碳指标等通用指标。
9、质量验收方式为:到港(CIQ)或到港第三方验收,数量验收方式:到港(CIQ)或到港第三方验收。
三、关联单位严禁投同一标段,其他要求详见竞价文件,请详细阅读竞价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四、供应商投标报价,视为同意上述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