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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圣宇-ZS2020-003(第三次))的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6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巡逻车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6
截止日期:2020.11.13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地 区:江西省
关键词: 巡逻车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圣宇-ZS2020-003(第三次))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樟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樟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sh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圣宇-ZS2020-003第三次

项目名称:樟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4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0F000381246 樟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6 264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⑤、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⑥、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⑦、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⑧、响应保证金凭证(详见本章第七条第3项); 特别提醒:开标时响应人须单独提供上述①至⑧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同时须将所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内,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7日 00:00 至 2020年11月12日 00:00

地点:樟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shu.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1月1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樟树市四特大道 288 号,樟树市工业管委会办公楼4楼)

五、开启:

2020年11月1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樟树市四特大道 288 号,樟树市工业管委会办公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采购数量为4辆电动巡逻车,而非6辆,请各拟投标人特别注意。 2、本项目不允许供进口产品;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1、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之前,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见www.jxca.org.cn。 3.2、各供应商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先在“采购业务”菜单下进行“线下项目报名”(同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再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点击“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自行选取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3.3、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供应商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3.4、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5、供应商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实质性响应资格以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3.6、供应商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询价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7、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询价保证金缴纳。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3.8、 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单位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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