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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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根据乐行审投资【****】*号《关于*****(**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昌乐县红河(红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预算: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根据乐行审投资【2020】4号《关于昌乐县红河(红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根据昌乐县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地利用现状、红河现状地形地貌等方面情况,结合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特点,确定选址范围起点为红河镇水泊村,终点为红河镇小菜园村,治理总长度9.7km.一期工程选址范围为红河污水处理厂东南边的红河故道,将故道进行土方调整,保留河道主河槽在南侧,北侧经过土方调整后作为潜流湿地建设区域。总占地面积约60亩。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9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昌乐县红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昌乐县红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南环路600号碧水龙庭18号楼03商铺
联系人:王秀娟 联系方式***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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