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JBXWJ2020110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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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1.06 |
截止日期: | 2020.11.12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标包名称: ************长途传输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长途传输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长途传输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人为** |
关键词: | 视频会议系统 电信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一)营业执照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二)财务要求 1、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业绩要求 1、参选人具备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指:维保技术服务)业绩;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单位负责人*** (八)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九)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4.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1.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8999231892@189.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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