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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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0 |
招标代理: |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照明工程己由慈发改慈滨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 |
关键词: | 监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新城配套基础设施(一期)-照明工程己由慈发改慈滨审批[2020]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慈东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及合同估价:本工程对灵峰路两侧,南至中横线,北至十塘横江,总长度约6.3公里。主要对灵峰路沿线建筑、桥梁、道路、山体、岸线及景观节点进行夜景亮化。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金融中心(13幢)、龙山医院(2幢)、灵峰路综合写字楼(5幢)、公交中心(1幢)、龙山中学(8幢)、凤湖初级中学(5幢),众安山水苑(5幢),小计39幢建筑;景观节点B、景观节点C,小计2个景观节点;横六路桥、横五路桥、横四路桥、横三路桥、日显路桥及周边,小计5座桥体;中横线路口,小计1个路口。岸线勾边等实施全过程监理;建安费暂定约1430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施工合同签定起到工程结算审计结束为止,并提供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期服务)。进度控制目标:暂定100日历天(具体控制在施工工期内)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
3.4拟派项目总监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0年 11月 10 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1月 20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甬行码”为绿色的)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慈溪市龙山镇灵峰路1000号综合写字楼3楼)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任选以下三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 11 月 18 日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龙招【2020】A64。【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范市支行
帐号:39509001040008033
财务联系人:马旦旦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0.5万元 ,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8 日17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0.5万元,通过保证担保的形式由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出具投标保函,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8 日17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0.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8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8.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慈东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 地址:***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电话: 0574-63716139 电话:***
传真: /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