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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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农业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天台县农业绿色发展“肥药两制”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在现有系统"内嵌式”升级开发。系统平台数据和源代码将沿用现有省农资产品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省网络版农资经营购销平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省农业主体追溯管理系统以及农安天台智慧监管系统,开发过程具有延续性,如选择非现有平台的开发商重新研发,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 2、确保本项目建设成果在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的实时分布式应用中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对省、市、县(市)、乡镇(街道)、企业(农资购销点、农产品生产企业)间交换的数据进行标准上的统一,保证与省农资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数据同步和实时共享。 3、根据项目前期的安排,本次项目的前序实施的“省农资购销网络版平台”已在我县的72余家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使用;“省农业主体追溯管理系统”已在我县的365余家农业生产主体进行了使用,其有关数据将直接整合到本次项目的软件中,在软件平台升级开发和农资经营主体、农业生产主体使用方面都具有延续性。 为保护原有相关项目的投资,开发过程的保密性、安全性要求,保证系统对接的高效、安全和稳定。建议釆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兆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西路11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