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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示范城市广安经开区中央公园及渠江东岸生态带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5 标签: 四川省招标 设计招标 规划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5
截止日期:2020.12.22
招标代理: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征集公告(第三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渝地区**经济圈示范城***经开区中央公园及渠**岸生态带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次) *.*项目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片区,渠**侧、**路西侧。 *.*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起于护安镇虎啸村,沿渠江经奎阁咀止于护安镇坳盆村,沿渠*
关键词: 设计 规划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征集公告(第三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示范城市广安经开区中央公园及渠江东岸生态带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次)

1.2项目地址:***

1.3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起于护安镇虎啸村,沿渠江经奎阁咀止于护安镇坳盆村,沿渠江岸线长9.5公里,总用地约17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700亩公园绿地和1900亩生态景观带以及其附属设施,初步投资估算约121800万元人民币。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应征人资格要求

2.1 应征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应征人须为独立法人,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2 应征人2015年以来(含2015年)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总占地40公顷及以上或建安投资额3.5亿元以上的风景园林项目方案设计业绩或概念性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选(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2.3应征人主创设计师2015年以来(含2015年)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总占地40公顷及以上或建安投资额3.5亿元以上的风景园林项目方案设计业绩或概念性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选(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

2.4 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3.方案征集方式

3.1本次方案征集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

3.2按照征集文件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在第一轮评审中推荐7家入围单位(若满足家数仅为5或6家时,则推荐5或6家入围单位进入第二轮评审。),广安经开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在第二轮评审中对入围单位进行排序;第一名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费为600万元人民币(含税),并按征集人要求对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第二至五名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补偿费分别为80万元人民币(含税)、60万元人民币(含税),50万元人民币(含税)、40万元人民币(含税)。(注:若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应征人为5家时,为保持本项目的竞争性,仅补偿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且补偿费金额不变;不再对第五名进行补偿。)

4.方案征集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方案应征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612办公室)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612办公室收,联系电话***

4.2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企业及主创设计师业绩证明材料(主创设计师业绩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4.2.2报名资料须胶装成册(除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为非中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4.3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送至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的时间为准。邮寄费用应征人自行承担。

5、资格预审

5.1 征集人根据报名单位数量及各报名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主创设计师简介、拟投入项目团队等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遴选出15家单位作为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5.2.1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数量超过15家的情况下,征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分,按分值由高到低选中前15(含)家单位作为应征单位(第15名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均作为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5.2.2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数量为5(含)家至15(含)家的情况下,经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均作为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5.2.3 若报名截止后,经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数量不足5家,本次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失效。

5.2.4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5.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0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106号。资格预审时间为2020年12月01 日上午10:00。

5.4 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设计资质

(15分)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甲级得15分;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和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得7分,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加3分,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资质甲级加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企业业绩

(20分)

应征人2015年来完成1 个总占地40公顷(或建安投资额3.5亿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含概念性设计)的业绩得8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主创设计师

(25分)

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5分;具有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5分;作为主创设计师2015年来完成有1个总占地40公顷(或建安投资额3.5亿元)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含概念性设计)的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高加1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拟投入项目

团队(40分)

风景园林专业人员(14分):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4分;除专业负责人***

规划专业人员(4分):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得2分;除专业负责人***

建筑专业人员(8分):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得4分;除专业负责人***

造价专业人员(2分):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人员(2分):专业负责人***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3分):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2分,除专业负责人***

道路专业人员(3分):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2分,除专业负责人***

水利专业人员(4分):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得2分,除专业负责人***

6.征集文件获取

6.1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征单位,请于2020年 12月04日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612办公室)凭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领取方案征集文件。

7.应征文件递交

7.1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22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10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 楼612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先生

电        话:张先生13982629531,张先生1388269004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蒙先生、钟先生(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要求

10.1资质类项目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应包含:

1.应征人资质类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应征单位公章,下同);

2.应征人廉政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法人亲自参与则无需提供);

5.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业绩类项目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应包含:

1.业绩情况证明,提供公司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清单(加盖公章);

2.项目简要说明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所承担的设计内容,主创设计师、主创人员及分工,业主情况及联系方式***

3.项目证明图片(实景照片或设计图等,加盖公章);

4.项目中选通知书或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情况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均无效。

10.3主创设计师执业及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应包含:

1.主创设计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主创设计师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注册在应征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主创设计师主导过的同类型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

4.主创设计师主导过的同类型项目简要说明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所承担的设计内容,主创设计师、主创人员及分工,业主情况及联系方式***

5.主创设计师主导过的同类型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证明图片(实景照片或设计图等)、项目中选通知书或合同签字页以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页、相关设计成果签字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10.4拟投入项目团队类项目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应包含:

1.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加盖公章);

2.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简历(含专业、职称、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须是应征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须注册在应征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4.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截图打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设计机构认为有帮助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11.资格预审文件份数及密封、装订要求:

11.1资格预审文件份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正本1份及正本复印件6份。资格预审文件需装订成册、签章完整。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并加盖应征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

11.2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要求

应征人应按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应征人可以在⑦应征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应征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征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资格预审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明确相应内容的,作无效资格预审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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