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5 |
---|---|
截止日期: | 2020.11.09 |
招标业主: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决定对水机滤芯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名称:水机滤芯等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J-Q-******* *.* 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本项目以公开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分法,以二次报价作为有效价格计 |
关键词: | 医院 大学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决定对水机滤芯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水机滤芯等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J-Q-2020025
1.3 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本项目以公开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分法,以二次报价作为有效价格计算分值,资格审核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中,最终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0元。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3.3 近一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从事过同类项目的经验;
3.6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拒绝有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到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为非直接采购项目,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0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分至16:00,法定假日双休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胡同556号(原长春市公安局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机关办公楼3楼306室;
4.3 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到4.2中所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事项及开标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按规定时间递交;
5.2 开标日期:待我方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如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我方会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办名义发送通知信息到所留电子邮箱***
5.3 开标地址:***
5.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或者电子投标文件,而是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八、注意事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8.1 按照目前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到现场获取文件及参加现场开标,并做到不聚集,不喧哗;
8.2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文件中要求外,须额外准备一份原件并凭此进入现场,法定代表人不需此项)到现场获取文件及参加现场开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招投标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