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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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局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JXABXZC***********】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网或***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
关键词: | 巡逻车 |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泰和县公安局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JXABXZC29202006011】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ABXZC29202006011】B包
【JXABXZC29202006011】A包
项目名称: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04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0F000391269 |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 1 | 批 | 3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吉购2020F000391270 | 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 1 | 批 | 30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展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8:00 至 2020年11月12日 09:30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253号)
五、开启:
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2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缴纳询价保证金(温馨提示: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入---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线下项目报名---保证金管理-线下项目报名-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询价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平台系统,未缴纳或未按照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和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