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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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为深入贯彻《慈善法》,进一步提升*区慈善业务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综合能力,我局拟开展《****年度慈善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项目经费: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 |
为深入贯彻《慈善法》,进一步提升市区慈善业务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我局拟开展《2020年度慈善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
(二)项目经费: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929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如参与人数及师资未达到要求,按实际支出列支)。
二、项目内容要求
(一)实施内容
1.本次培训主要就慈善政策法规、民法典与慈善、慈善财产管理、参观交流等专题进行培训。
2.培训对象(47人以上)
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慈善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市、区红十字会、慈善会和部分市级慈善组织负责人***
3.师资要求: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二)其他内容要求
1.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对我局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2.评审验收:
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及项目总结报告。终验若需专家评审,其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3.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授权可不提供)。
(四)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如无认证可不提供);
(五)近五年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验收合格等扫描件,如无经验可不提供);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八)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九)项目负责人***
(十)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且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6:00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联系人***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投票法。
七、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2.我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