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5 |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省********局移动警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按照**部《全国**移动警务建设总体技术方案(****版)》要求,*****局建设移动警务体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240万元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按照公安部《全国公安移动警务建设总体技术方案(2016版)》要求,宁阳县公安局建设移动警务体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宁阳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采购要求,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合同签订后45天内系统开发完成并调试完毕。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