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LSH-2020-FW-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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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1.05 |
截止日期: | 2020.11.27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自备车返空运输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自备车返空运输代理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自备车返空运输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SH-2020-FW-0055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自备车返空运输代理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甲甲酯、邻二甲苯产品全程物流运输业务。为满足产品的运输需要,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缩短运输周期,降低运输成本,引进竞争机制,现对甲甲酯、邻二甲苯联运业务中的铁路自备车返空运输代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拥有运输代理服务能力的公司负责2021年甲甲酯、邻二甲苯的自备车返空运输服务商。
标段 |
起运-到达地 |
自备车运输品名 |
铁路运距 (公里) |
车型 |
预计年运量 (万吨) |
最高投标限价 (元/吨) |
1 |
大连—吉林 |
甲甲酯 |
835 |
GALK,G60K,GQ70,G75K |
7 |
51 |
大连—吉林 |
邻二甲苯 |
835 |
G60K,GQ70,HA70A,G75K |
5 |
42 |
|
大连—安达 |
甲甲酯 |
1078 |
G60K |
2.8 |
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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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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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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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结算时以火车标重为计费单位,表中年运量为暂估量,具体结算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2.投标人需同时报出单价(单价包括铁路运费、取送车费、港铁费、车场使用费、服务费)和总价。
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2.3.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结算和价款支付方式:见合同文本。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运输代理企业。
同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533中的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2)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公司成立1年及以上并提供2018年-2020年承担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和发票。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信誉良好,三年内无工商、质检和环保等行政管理机构处罚记录,须提交《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
3.5.投标人在合同履行地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
3.6.投标人需在合同履行地派驻联络人员,并提供派驻人员信息(姓名、电话及身份信息)和工作履历,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化手段服务,并可直接适用于本项目,包括铁路联络信息查询系统,车辆运行动态,需提供跟踪截图资料。
3.8. 投标人需对标段中所有路线进行报价。
3.9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投标合规承诺书。
3.10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铁路运输代办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因铁路运价,运杂费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可相应调整铁路运杂费部分。若调整价格幅度在千分之五以内不做调整。
(2)若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铁路运输代办合同后,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违反合同约定被招标人停运以及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代理服务,中标人对此应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或谈判费用。同时,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承运人承接相应业务。
(3)标段内运输量均为预计运输量,为暂估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代办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 ,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垫付的铁路运费、取送车费、港铁费、车场使用费、服务费发票根据招标人要求原始票据原单原转或一票结算。
(5)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被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12位负责人***
3.13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11-06 08:00:00至截止时间 2020-11-13 17:00: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0-11-27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2020-11-27 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132021
联 系 人***
电 话: 0432-63983891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