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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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9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龙镇大道道路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 ,项目业主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
关键词: | 道路 设计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镇龙镇大道道路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20-330282-48-01-169614 ,项目业主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次提升段路线北起沿海北线,南讫 G329 国道,桩号 K53+216-K59+371;规模及投资:道路总长约 6.155km,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内容主要包括对现状破损砼路面进行修复,桥梁和排水设施修缮、并完善交通安全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投资估算2689.2,其中建安费2500万元;标段划分:1个;设计周期及服务要求: 45日历天,各阶段周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不含审查批复时间),相关服务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相关档案存档为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服务(包括工程测量、定位、放样等)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录1-附录4。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9日17时。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19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安排“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三楼东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0.8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7 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龙招【2020】A60【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范市支行
帐 号:39509001040008033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0.8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17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0.8万元,通过保证担保的形式由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17时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 地 址:慈溪市孙塘南路4号永敬商务楼2楼
联系人***
电 话: 0574-63716139 电 话:0574-63898331
传 真: / 传 真:0574-63898331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道路工程分项负责人*** |
***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则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