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四中花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四中花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庄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庄机管复字〔202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第四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四中花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庄浪县第四中学,该改造维修项目主要涉及花园总面积708.4㎡,是对庄浪四中教学区花园因大面积积水、土质等原因造成大部分苗木枯死,以致影响校园环境的场地进行维修改造,以改善校园环境、达到省级绿色校园验收标准。
3.招标控制价:25.696807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
6.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4.省外企业须到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07日23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项目图纸,依据项目图纸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
2.本工程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庄浪县2020年第二期指导价。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第四中学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车站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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