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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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S**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由长交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施工招标 公路 路 |
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由长交投(2020)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为杭长(宜)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匝道提升改造,涉及煤山北互通、煤山南互通、煤山服务区、泗安北互通、泗安枢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标志、视线诱导设施、防撞设施(不含桥梁护栏)及部分交通管理等设施进行更换或重建、道路标线重新施画等。本项目道路等级:高速公路。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价359万元。
2.2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交安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4.3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3日14:00。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证明,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572-6061088(6871122)
2020年11月04日
附录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下载或截图清晰复印件,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标段 |
财务要求 |
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 |
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30万元人民币 (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其开具银行的级别应是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 以上支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水口乡环北线道路大中修工程 |
2015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为准)以来完成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或维护(含养护)。 |
注:若业绩为维护(含养护)项目的,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S14杭长(宜)高速公路匝道安全专项应急提升工程(第一阶段) |
项目 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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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1、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书。 2、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①.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
d.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
e.“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不限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③.投标人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