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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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中新**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新**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心渔港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新**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新**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心渔港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部门一站式联合 |
关键词: | 租赁 渔港 |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心渔港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心渔港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部门一站式联合办公需要,计划续租整个中心渔港综合服务中心。租赁面积35290.36㎡。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99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渔港综合服务中心坐落于中心渔港经济区悦海道188号,产权单位是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部门在该楼宇进行一站式联合办公,为区域内各企业相关手续办理提供便利。相关部门在入住初期和使用期间进行了必要的投资和改造,办证大厅、办公区、会议室等房间的布局及停车位、餐厅等配套设施的配备均能满足使用要求。因原合同即将到期,区域内没有满足上述办公条件的其他楼宇,只能续租中心渔港综合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中心渔港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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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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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