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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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海洲卫生院行政大楼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洲卫生院行政大楼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空调 卫生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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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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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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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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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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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生产厂商或者经销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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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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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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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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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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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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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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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所有证明资料需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的,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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