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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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6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治理防洪工程***灵溪镇防洪工程已由***水利局以饶水建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当地政府统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区灵溪镇防洪工程已由上饶市水利局以饶水建字【2019】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当地政府统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溪镇信江河北岸于里村渡船头至灵溪村杨家山路口;
2.2规 模:本工程起点0+000为老320国道杨家山,沿玉山水右岸顺流而下,经高铁大桥、灵溪大桥,至饶北河出口老320国道桥,堤线全长2.833km。新建自排涵闸5座,拆除重建下河台阶4座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12月04日
2.4 招标范围:河道整治、岸坡整治、新建自排涵闸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 [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 日9时00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示有效 CA 锁,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
7.4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5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信州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信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
联 系 人***
电 话:139793060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公园道1号北区10栋1单元4楼
联 系 人***
电 话:0793-8169635/13361692603
监督机构:信州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93-8336283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要约价 |
1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区灵溪镇防洪工程施工标 |
25960456.78元 |
24663663.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