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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4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4
截止日期:2020.11.26
招标业主:四平市结核病医院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发送到***********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 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发送到2522080304@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875-2041ZJGJ0026

项目名称: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货物名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2.采购数量:1套

3.简要技术规格:检测速度:CBC+DIFF≥70/小时,:CBC+DIFF+RET≥30/小时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商务部一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 .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8. 投标人应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代理机构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月-12月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2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11.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1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3. 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送到2522080304@qq.com邮箱

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日9:00分至15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522080304@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8845129230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华苑宾馆3009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资料发送到2522080304@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875-2041ZJGJ0026

项目名称: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货物名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2.采购数量:1套

3.简要技术规格:检测速度:CBC+DIFF≥70/小时,:CBC+DIFF+RET≥30/小时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  单位负责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8  投标人应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代理机构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9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月-12月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2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2.11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1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3 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

三、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3.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日9:00分至15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522080304@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8845129230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文件款收款信息:

汪泽民

招商银行长春净月支行

6214 8343 1949 0893

3.2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华苑宾馆3009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商务部一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国际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3.本项目为国际公开招标,详见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市结核病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厂南区23栋5门7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8451292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市结核病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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