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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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GY)****** 项目编号:ZWDZB-****-*** 项目名称:***凤岭乡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要求: 采购标段 |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GY)001552
项目编号: ZWDZB-2020-061
项目名称: 隆德县凤岭乡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0.00元
采购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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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凤岭乡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需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时间 2020-11-05 08:00:00 至 2020-11-0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0-11-09 08:30:00 (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固原市新天地B5-104号
时间:2020-11-09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新天地B5-104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德县凤岭乡卫生院
地 址: 隆德县凤岭乡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新天地B5-1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