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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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6 |
地 区: | 东台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处红绿灯路口路灯安装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路灯 国道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7处红绿灯路口路灯安装工程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228国道(东台段)
2.1.2建设规模:228国道7处红绿灯路口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含变压器送电、接电),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造价约377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321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
2.1.5 其他:
2.2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228国道7处红绿灯路口路灯安装工程 |
228国道7处红绿灯路口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含变压器送电、接电),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
2.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三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 ,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6安全生产要求(自 2020 年 6 月 10 日后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条款执行):
(1)投标人在盐城市内发生安全事故,被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a.一般事故至投标截止日未满180日的;
b.较大及以上事故至投标截止日未满1年的;
c.外省企业除按a、b两款执行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我省投标资格,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在盐城市范围以外江苏省境内发生安全事故,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a.省内企业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至投标截止日尚未期满的;
b.外省企业暂停投标资格,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我省投标资格,至投标截止日尚未解除的;
c.本省企业在2020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二起事故通报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满90天的。
(3)在我省范围内因违法建设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执行上述第(1)、(2)条外,从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发生一般事故未满1年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未满2年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2.3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3.2.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
3.2.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2.6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被“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且在公示期内的。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R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招标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请投标申请人登陆东台市非电子标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2.188.100.230:8082/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工程业务”,按照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后,再点击“招标文件领取”模块,选择本项目进入领取页面,点击支付按钮,支付标书费3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 月 4 日至2020年 11 月
10 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45 分。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十五分钟内将解密密码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45 分。
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45 分;
样品(包括样品实物、样品资料)提交地点:东台市路灯管理所亮化控制中心(东昌路长青小菜香西侧);
特别提醒:本工程需提供样品(包括样品实物、样品资料)。样品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不同,相距约6公里,开车时间约30分钟,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本次招标采用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台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
邮 编:224200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蔡露 联 系 人:王阳羊
电 话:19952829958 电 话:0515-85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