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朱店镇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
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朱店镇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庄浪县交通运输局以庄交复字〔2020〕213号、庄交复字〔2020〕214号、庄交复字〔2020〕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朱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翎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朱店镇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2.建设地点及规模:
(1)郑山村郑山路至朱家前山:庄浪县朱店镇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郑山村郑山路至朱家前山)位于庄浪县朱店镇郑山村,路线全长1.2公里。其中主线起点位于朱家山与村道相交,终点至朱家前山,长0.31公里;支线一起点与主线相交于KO+187处,终点至朱家前山,长0.128公里;支线二起点与主线相交于朱家山与村道相交,终点至朱家前山,长0.62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挖土方:1157立方米;弃方运输:900立方米;填方:245立方米;矩形边沟:240.52立方米/918米;矩形边沟涵:6.4立方米/20米;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598平方米;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806平方米;错车道:3处;培路肩:408立方米;1*0.7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延米/1道;平面交叉:4处;波形钢板护栏:20米;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12块;里程碑、百米桩、界碑:15块;道口标注:16个。
(2)郑山村郑山路至朱家后山:庄浪县朱店镇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郑山村郑山路至朱家后山)位于庄浪县朱店镇郑山村,路线起点位于朱家山与村道相交,终点至朱家后山,全长0.8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挖土方:1780立方米;弃方运输:1587立方米;填方:184立方米;矩形边沟:111.61立方米/426米;急流槽:2.43立方米/10米;矩形边沟涵:1.92立方米/6米;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577平方米;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049平方米;错车道:2处;培路肩:272立方米;1*0.7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延米/2道;平面交叉:2处;波形钢板护栏:140米;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8块;里程碑、百米桩、界碑:9块;道口标注:8个。
(3)杨湾村上杨家磨坊至上杨家:庄浪县朱店镇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杨湾村上杨家磨坊至上杨家)位于庄浪县朱店镇杨湾村,路线起终点均位于上杨家,全长0.18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挖土方:220立方米;弃方运输:181立方米;填方:38立方米;矩形边沟:29.08立方米/111米;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56平方米;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737平方米;错车道:1处;培路肩:61.2立方米;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6块;里程碑、百米桩、界碑:2块。
技术标准:全线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设计,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采用16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 厚水泥混凝土面层;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25,涵洞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级。
3.招标控制价:1354685.00元 。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7.计划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4月1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招标期限:2020年11月4日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5日17时30分00秒
( 备注: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5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及企业业绩,近3 年内(2017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2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安全生产负责人***
3.凡被取消公路工程设计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竞标预算文本。
3.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的附件端口:(1)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2)公司相关资质证书;(3)开户许可证;(4)近3 年内(2017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2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表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19年);(7)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9)施工组织方案;(10)项目预算。
4.资质审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通过资质审核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5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翎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朱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亮
联系电话***
地 址:庄浪县朱店镇街道
代理机构:甘肃翎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雷成
联系电话***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