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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狮泉河产业园区市政项目(一期)无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4 标签: 西藏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4
截止日期:2020.11.25
地 区:西藏自
内 容:?招标公告 ****狮泉河产业园区*政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无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泉河产业园区*政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发改招商[****]**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产业园区市政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 无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狮泉河产业园区市政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发改招商[2020]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2条,新建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市政桥1座,配套电力工程1项,新建大门2座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无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1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5日10时4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开标现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截图(需体现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但应提交电子版(PDF)投标文件。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A、B,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6本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8.7本项目五大员配置要求必须满足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且不得兼任。

8.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9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0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11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①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

8.12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必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人员选项中“在藏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人员截图及“建设工程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分凭证”两者人员必须一致。另在开标现场可由建设单位、公证、阿里地区招标办等人员让其投标单位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复核其数据真实性。                       

8.13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最新指示精神,对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将不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满一年的资格要求,而是要求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同时购买社保,投标时以一体化平台二维码为准。

8.14因我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刚开始实施,全区尚未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因此目前我地区在招投标管理中暂不执行10%的企业信用评分项,具体实行日期待自治区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后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邮编:8594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                 

招标代理结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859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            

                                202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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