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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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1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租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房产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万可发展大厦房产位于绿谷大道238号、2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890.7㎡,房屋总建筑面积22214.62㎡,其中绿谷大道238号主楼总层数21层20138.2㎡,绿谷大道222号附楼总层数3层2076.42㎡,地下室1层,地下车位140个。)。该房产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位置,为周边居民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并有70多个免费地上停车位。 二、万可发展大厦房产产权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所有,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从2010年1月起在此办公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经市场调研,整个开发区范围未能找到能同时满足20余个部门500多位干部职工集中办公、会议、就餐(工作餐)、停车等所需的房产。万可发展大厦是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目前唯一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场所,且已被群众所熟知,群众办事停车较为方便。 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为万可发展大厦是目前唯一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场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租用位于绿谷大道238号、222号万可发展大厦主楼、附楼的房产使用权,推荐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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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绿谷大道23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0578-2990137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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