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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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7 |
地 区: | 咸宁市 |
内 容: | ***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N******** 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桂花镇**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村四组环境整治项目工程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
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421202107N20100001
根据 咸安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南川村村民委员会委托, 咸安区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南川村四组环境整治项目工程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园林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报名费0.00元,保证金490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4日08时30分 - 2020年11月10日17时00分 在 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银泉名座5栋1单元1105室 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佘丹 ,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⑦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 项大于或等于40万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
⑧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分别提供上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②《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③《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注:委托方证件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④银行电子回单(需备注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⑤需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报名人与开标人必须为同一人);⑥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至咸安区桂花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基本支出户(账户: 82010000000143252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花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费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6、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公告在 咸安区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nyt.hubei.gov.cn/nczcjy/,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及_咸安区桂花镇财政所公示栏、桂花镇南川村公示栏及项目基地___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刘苗 ,联系电话***
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 11 月 3 日